何庭含在该案一审庭审时供述,2017年底,因许昌信保部业绩落后,他为了完成考核,开始找人冲业绩,并支付好处费。持续一段时间后,他没有钱还之前客户的贷款,就开始不断发展新客户,用新客户的贷款去补老客户的窟窿。 长达六年间,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信保事业部许昌营业部经理何庭含通过虚假的保险和贷款维持着高业绩。他对外宣称公司要冲业绩,只要把贷出的钱转到他指定的银行卡,即可拿到最高20%的返利,贷款及利息均由公司负责偿还。实际上,这些贷款被他个人用于偿还旧贷和消费。 直到2023年2月,“贷新还旧”滚出的巨大资金缺口导致众多贷款人的征信逾期,这场骗局才被揭开。警方查证,何庭含通过297人在多家保险、金融机构办理了359笔大额贷款,共计7623万元,以划扣的利息、保险费等费用折抵本金,尚有1543万元未偿还。期间,为了弥补资金缺口,何庭含曾在两年间花费328万元购买彩票,希望中一等奖来缩小资金缺口。 2025年4月24日,许昌市中院对该案做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何庭含因贷款诈骗罪、洗钱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22万元,责令退赔各被害单位损失3236万元。 崔女士是许昌市一家汽修厂的老板娘。2022年4月,经朋友介绍,何庭含带着两名业务员上门推销贷款业务。由于何庭含的身份背书,崔女士没有过多顾虑,配合业务员操作贷下了99万元。相关贷款合同显示,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放款的50万元贷款由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提供担保服务。崔女士需按月向银行偿还共计55万元的贷款本息,还需另向担保公司偿还保险费、担保费及服务费共14万元。另一笔49万元的贷款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中心支公司承保,除去银行收取的53.5万元本息外,还需向保险公司支付15.5万元的保费。 (责任编辑:) |